那是我一生中最光荣的时刻,也是我最想彻底抹去的记忆。
倒也不至于到“傻”的地步,但肯定脑子跟正常人比起来,是略略有些问题的。可以理解为,他是一个比普通笨的人,还要特别笨的人。
格里芬王恶狠狠地砸碎了自己手上的酒杯,酒杯中鲜红的血液飞溅,溅射到了罗德·哈特的脸上。
这就是我的故事,一个令我羞愧的故事。